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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系列问答之二 生育医疗统筹起效时间及就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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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省、部属驻榕机关事业单位生育医疗统筹的起效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即从2001年1月1日零点算起。女职工的生育医疗从围产期开始,即产前检查,直到住院分娩结束,包括剖腹产在内所发生的费用都属于生育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上述医疗费用原则上要求发生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也就是说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目前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共有38家,包括9家三甲医院、10家三乙医院、2家二甲医院。
作者 林昱
出处 《福建劳动和社会保障》 2003年第12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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