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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应充分维护广大人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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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锦涛同志在7月1日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地方人大的立法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能够切实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即顺民意,谋民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定要加强立法工作,其中包括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但并不是说,制定了法律就是实行了法治。
作者 张良
出处 《新疆人大》 2003年第8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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