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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的宪法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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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瑞士的政治体制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不完全的三权分立,即在联邦一级,大体上是三权分立,即联邦议会行使立法权,联邦政府行使行政权,联邦法院行使司法权.但是,议会选举产生联邦政府和联邦法院,并对其享有最高监督权;
作者 谢鹏程
出处 《新疆人大》 2003年第7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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