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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债秋一人清偿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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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与张某、李某三人于前年七月协商,每人投资1000元贩卖瓜果,赢利了三人平分.投资后我们便开始贩运西瓜和葡萄,赚了一些钱.可后来我们三个人常常意见不合,有时竟闹得不可开支,无法继续合伙做生意,就商定散伙,并约定我和李某只收回1000元本金。
出处 《新疆人大》 2003年第10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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