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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者不得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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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检察日报》报道,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发文指出,对在家庭中不履行赡养义务,甚至虐待、遗弃父母、长辈的党员和干部,社会舆论要严厉谴责,同时一律不予提拔任用,已经为官的要拿掉“乌纱帽”,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
作者 沈小平
出处 《新疆人大》 2003年第10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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