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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民族乡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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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族乡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具有比较特殊的地位,在国家机构组织制度中具有比较特殊的性质。民族乡的这种特殊地位和特殊性质,是源于我国民族构成的特殊情况,并由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决定的。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民族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的行政区域。
作者 王培英
出处 《新疆人大》 2003年第9期14-1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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