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水管单位供水价格建构原则及要素简析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国务院体改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指出:"水利工程供水水费为经营性收费,供水价格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要区别对待,分类定价。"我们国家将水利工程供水水费作为水管单位生产经营收入,同时提出与供水水费"转轨变型"配套的价格建构原则和要素。这是一项有深远意义的重大改革。它表明水利经济发展。
作者 王建中
出处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03年第4期85-85,共1页 Henan Water Resources &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