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用汉字记数有两种写法:一种是小写“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种是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小写数字笔画过于简单,为了防止涂改,凡是公私文书以及有关银钱进出或往来的凭证,习惯上必须使用大写数字。大写数字据说是唐代武后则天所定,其后明太祖朱元璋又下令推广,并沿用至今。就其来源来说,这十个字可以分为如下的两类: 一类是字义相通的,有“壹贰叁伍”四个字。“壹”本来是专一、一致的意思;“贰”本来是不专一、不一致的意思;“叁”是“参”的变形,可以用做分数的分母,
出处
《小学时代》
2003年第5期46-46,共1页
PrimarySchool Times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