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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为别人做好事摔伤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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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的孩子和他们几个同学一起利用节假日时间去帮助街道的军属张大爷家做好事,在擦玻璃时不慎从窗台上摔下,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左腿骨骨折,做手术治疗先后花去医药费1000多元。我认为,孩子是为张大爷家做好事时摔伤的,张大爷家应当承担一部分医药费。
作者 李文成
出处 《小学时代》 2003年第9期14-14,共1页 PrimarySchool Times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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