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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博士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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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公致残该如何报销医药费法博士: 我于1996年6月外出巡逻途中遭遇车祸,头部受伤。导致后遗症珠网膜囊肿,需每年定期检查,做核磁共振。后经劳动部门鉴定,为九级伤残,属因公致残。请问:我的医药费该如何解决? 内蒙古 何晓春何晓春同志: 根据公安部、民政部印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规定,人民警察在从事训练、值勤等任务或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责任或无法抗拒的意外事故致残的,属于因公致残。伤残人民警察从评残批准之日起计发伤残保健金,并享受有关公(工)伤和抚恤待遇。《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一条中规定:“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出处 《人民公安》 2003年第13期38-39,共2页 People's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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