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规范秦岭北麓各类资源开发行为,坚决遏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状况,促进关中"一线两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省人民政府决定。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3年第13期18-19,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