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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音符号的使用规则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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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汉语拼音方案》中对隔音符号的运用规定为:a o e开头的音节连接在其他音节后面的时候,如果音节的界限发生混淆,用隔音符号(’)隔开,例如Pi’ao(皮袄)。仔细分析,可以明确隔音符号的运用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以a o e开头的音节连接在其他音节的后面。(二)音节的界限发生混淆。应该说,作为隔音符号运用的必要条件,二者是缺一不可的。但在教学实践中,笔者发现这样表述是不够科学的,以至使用起来疑虑重重。其主要问题在于:
作者 周建文
出处 《中学语文(大语文论坛)(下旬)》 2002年第1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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