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部1999年《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行‘3+X’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为每个学生必考科目,英语逐步增加听力测试,数学将来不再分文理科; ‘X’指由高等学校根据本校层次、特点的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个科目或综合科目中自行确定一门或几门考试科目;考生根据自己所报的高等学校志愿,参加高等学校(专业)所确定科目的考试。综合科目是指建立在中学文化科目基础上的综合能力测试。根据目前状况,综合科目可分为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理综合或专科综合。它不是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按一定比例的拼盘,而是一种考查学生理解、掌握和运用中学所学知识的能力测试。”为使广大教师时高考科目设置的改革和综合能力测试的目标及内容有更深的了解,本刊从本期开始,分三期摘登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考试问题研究专家蒋超《高考综合能力考试手稿》一书的部分内容,以飨读者。本书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