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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出台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 最近,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山东省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将高级技能人才的评选、表彰、奖励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办法》规定,“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200元;“山东省技术能手”每年命名一次,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奖励政策从2003年1月起执行,对“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其荣誉证书和津贴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在有效期内每年跟踪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撤销荣誉称号。
出处 《中国工运》 2002年第9期42-43,共2页 Chinese Workers’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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