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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撰文如何推进区域性信誉建设建设和开放信用数据库。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企业、公共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数据对全社会开放,是建立信用服务的最基本的条件。目前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之前,只能通过政府协调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开放其所辖范围内的信用数据,以确保区域信誉等级评定所依据的信用数据客观、全面、公正、准确。
出处 《宁波通讯》 2002年第8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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