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1991年为时间界到现在,深圳物业管理前10年是做事,后10年应是做人。那么,今后10年(2002年-2012年),中国物业管理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我想首先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改革:这就是物业管理收费制、指导价体系进行结构式大面积的调整,重新定位。一是现在的分级类收费定价要按照项目来收费,按照项目来定级;二是全面取消福利房,微利房定价;三是大面积提高本体维修基金标准;四是建立管理费评估定价机构。我们现有的管理费的定价机制有三个:一是发展商提前定价,事前定价;二是政府核价体制;三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定价。我认为今后要增加一种新的机制,新的机制既可以作为一种独立的机制,又可以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定价的一种补充,是一种完善和支持;四种机制并存,逐步走向市场。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02年第3期23-23,共1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