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数年的发展,青岛市物业管理工作虽然初见成效,但是物业管理仍是一项崭新的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和规律可循,法规政策不完善,市场体系不完善。面对现状,青岛市政府着力当好裁判的角色。立法先行,确立市场规则为规范物业管理,青岛市先后出台了《青岛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办法》、《青岛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对涉及物业管理各方面的法律、行政和经济利益关系做了详细的界定,并对物业管理注入了新的内容。在指导思想上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力求用市场机制来约束明确物业管理各方的关系。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02年第3期37-37,共1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