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实行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制,该制度的实行,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但是,由于该制度主要是从政策上加以规定的,法律上的有关规定尚不完备,因而缺乏稳定性和确定性,导致在实行中出现随意变更承包合同、规模效益低及难以充分发挥土地潜能等问题。所以,应尽快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为物权,并明确其内涵,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出处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
2002年第5期11-14,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Xiamen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