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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乡镇党委领导下的乡镇长负责制是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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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国家的领导核心。这种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应转变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通过政府执行。政府是国家的权力执行机构,这一点,宪法已作过明确规定。但是,实际状况远非如此。目前乡镇一级党政之间,机构、人员虽然分开了,然而职责划分仅仅是名义上的,关系并未理顺,不论是在思想上、制度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存在不少问题。根据一些典型调查,目前党政关系,大体上有以下4种状况:一是党政关系比较协调,党委既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又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注意调动乡镇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书记与乡镇长个人关系较好,两套班子关系顺,这种情况占少数;
作者 韩明
出处 《重庆行政(公共论坛)》 2002年第4期49-50,共2页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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