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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甘肃陕西两省一些地区重复建设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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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甘肃陕西两省一些地区重复建设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通报》(国办发[2002]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复建设、环境污染的问题在我省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个别地方还比较突出,已严重影响了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定,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2年第21期30-3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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