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地、各有关部门按下列步骤健全和规范各级有形建筑市场(一)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2年第17期16-24,共9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