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股份制银行的监管工作一直是由人民银行领导并组织实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监管框架及法律、法规的制定,并负责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的监管,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负责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的监管。经过股份制商业银行10几年来的发展,人民银行监管工作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如下: 一、对法人机构监管不足目前,人民银行对股份制银行的监管分工大致是: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的监管,人民银行分行、中心支行及支行负责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法人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现有监管布局存在下列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