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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销与几个法律概念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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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假如有这样一件事情:甲租用乙的房屋,应向乙交纳租金。但同时乙也购买了甲的商品,应向甲交付购货款。在正常情况下,应是甲向乙按期交纳租金,而乙则交给甲买价。租赁与买卖两个法律关系会平静地进行、互不干扰地各自从生到死。但若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如甲未交纳租金时,乙可否在自己应付货款时扣除这部分钱,而仅将余额支付给甲呢?若他有权利这样作,手中握有的又是什么权利呢?不会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是在一个法律关系中。
作者 刘萍
出处 《山东审判》 2002年第1期41-4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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