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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借妻款也应当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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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一年前,我表哥褚某与已经离婚的孟某登记结婚。因双方均系再婚,各偏向其子的做法使夫妻感情渐趋不睦,双方便书面约定在经济上各自独立。后来褚某下岗手头较为拮据,便向妻子孟某借款8000元做小百货生意,并立下字据。由于生意不错,褚某手头开始宽绰起来,常外出整夜不归。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东北史地》 2002年第1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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