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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共事务管理 降低政府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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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事务按其性质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而不同类型的公共事务其管理主体也有所区别。积极引导非营利组织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引导私营部门、公众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参与者,转变政府职能,分担管理责任,引入市场机制,既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的要求,也是降低政府行政成本的有效途径。
作者 谭桔华
机构地区 湖南行政学院
出处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2年第6期24-26,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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