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金坛市优惠政策简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企业所得税及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及优惠表 外商投资经营10年以上且出资在50%以上、出资额在200万美元及以上的三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二年免征期满后,由市财政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额形成本级财政增收部分,前3年予以全额奖励,后6年给予50%奖励。
出处 《华人时刊》 2002年第2期54-54,共1页 Chinese Tim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