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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按时报送地方性法规草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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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省政府常务会议调整为每两周举行一次,为了保证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按时审议,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求,今后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下列要求报送地方性法规草案:一、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部门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安排的审议时间,至少提前3个月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草案稿。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2年第15期28-28,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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