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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与服务并举 规范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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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在住房制度改革及其相关政策推动下,居民住宅消费得到有效启动,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对国民经济起了重要拉动作用。但是房地产市场中违规开发、广告虚假、面积及设施缺斤短两、中介市场混乱等问题比较突出,已经引起中央重视,朱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要整顿房地产市场。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2002年5月23日,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工商总局、经贸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七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使房地产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度下降,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此次通知中,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商品房面积计算标准和方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制度、物管服务与收费、房地产广告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七个方面着重做了强调,同时,提出要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推行网上公示制度,并强调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务公开。在房地产市场的整治过程中,作为国家专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势必起着重要的作用。2001年,全国工商系统开始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整治力度,各地工商部门从不同的角度切入整顿?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02年第14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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