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疆:取消四项外来民工收费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近日宣布,今年取消四项针对外地民工的收费,除了法定收取的税费外,每位外地民工只交不超过10元的办证费。自治区计委副主任沈元秋说,取消的四项收费分别是暂住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和劳动力调节费,外地民工在新疆打工只需办理暂住证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每证收费不超过5元。据测算。
出处 《中国就业》 2002年第4期10-10,共1页 China Employ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