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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直接这样除名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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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徐某等6人系某厂职工。因工厂面临倒闭而被放假回家,工厂改制后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要求所有放假的职工按公告上的时间要求回厂上班,徐某等6人没按要求回厂上班,被厂方以无故旷工为由除名,徐某等6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工厂除名决定无效。评析:原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5)
作者 王绪存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2年第9期34-34,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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