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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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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董必武的"约法三章" 董老对工作人员说:"我和你们约法三章:不许向地方要东西,更不许以我的名义在任何部门搞活动,不许接受礼物。你们若是违反了,我就送你们到公安局去。"
出处 《宁波通讯》 2002年第4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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