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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字不该再错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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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报刊上对数字“2”的使用错得很多,既有小报,也有“国家级”大报,既出现在正文中,也出现在大字标题中。中国文字是统一的、规范的,不管什么报,凡使用不规范的,就应纠正,不可效法。这种不规范的现象,有以讹传讹之势,愚以为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立即加以规范。例:“靠借款2万元起家的四通集团”《人民日报》2000年6月15日第12版文)
作者 刘冀人
出处 《当代劳模》 2001年第6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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