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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与“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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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前不久向省报记音透露,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质量监督执法队伍,该局最近设置了专门的监督电话,表示欢迎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并请记者在报纸上公布监督电话号码。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主动提供方便,接受和欢迎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监督,自然是一件好事。但该省省报在刊登了题为《欢迎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消息以后,又在配发的“编后”中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让执法队伍也置于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之下”,“百姓欢迎,政府放心”,“
作者 边修
出处 《当代劳模》 2001年第3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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