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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误区一:先为孩子投保,自己以后再说孩子没有收入来源,作为被保险人若发生不测,不会给家长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因此父母给孩子投保没有可得利益,保险公司对此类投保有所限制。正确的做法是父母先为自己购买保险,自己作为被保险人,指定孩子为受益人,这样父母投保后一旦发生不测,孩子更能享受到保险保障。误区二:隐瞒病情,便可按标准保费承保根据保险法律规定。
出处 《兵团工运》 2001年第10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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