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审计一个重要特点是以抽样审查代替全面详查。审计抽样技术在西方国家已得到广泛应用。在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已经颁布多年,审计抽样技术的应用也正在逐步推广。在审计抽样中,恰当地确定样本规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样本规模过小,不能反映出总体特征,会增大审计风险;样本规模过大,会加大审计成本,降低审计效率,失去抽样的意义。我国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比较少,本文拟对统计抽样样本规模的确定公式进行探讨,以期对有关的实务和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0年第10期35-37,共3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