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工伤私了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据了解,某县级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999年立案处理的43起工伤及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中,有41起是因为私下协商解决未果而由职工提出申诉的。工伤私了已成为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所谓私了,就是工伤事故发生后,不经法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私下解决工伤待遇问题。其后果首先是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个体私营企业和外来打工者中尤其严重;其次助长了企业追求高额利润、忽视安全生产、不顾职工死活的现象。有一名打工者失去了一只手,企业仅用6000元钱就把人打发回家了,还有一名打工者死在厂里,其家属只获得了1万元的经济补偿,有的甚至工伤治疗费用也要职工承担,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是不言而喻的。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0年第4期30-30,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