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新民晚报》报道,上海市为了促进小企业的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开始启动小企业欠薪基金试行办法。试行办法所称的欠薪,是指企业应付而逾期未付给职工的工资,以及应缴纳而逾期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凡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确定的小企业划分标准,并已履行本办法规定缴费义务的企业,均适用本办法欠薪基金政策的制定,协调工作由市小企业欠薪基金委员会负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其委托。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0年第4期43-43,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