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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再应聘引发退休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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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青岛市某工程师在甲单位办理病退后又在乙单位应聘,并取得报酬;甲单位发现这一情况后,停发该工程师的退休金。双方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不成又由青岛市中级法院做出了对甲单位停发退休金不予支持的判决,甲单位不服,上诉至山东省高级法院。省高院做出了对甲单位做法予以支持的终审判决。但该工程师并不就此罢休,表示还要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这一案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争议。在这里笔者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作者 王琦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0年第6期36-36,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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