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唐县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扶持鼓励有资金、有技术、有开拓精神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失业、下岗人员,带领乡亲们致富。目前,全县已有210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多数有了自己的企业,固定投资4120万元,年创税收4326万元,安置失业、下岗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达3万多人,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高唐县的这一做法受到国家劳动保障部的充分肯定,并推广了他们的经验。高唐县是个农业县,全县46.5万人口中农业人口占42.3万,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16.8万。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0年第12期12-12,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