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劳动见习制就是:社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企业后,先根据所学专业分配到尽量专业对口的生产一线,不具体定岗定编,见习时间大体为一年,实行见习工资。见习期满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可提前转正定级。考核成绩差者,根据实际情况延期转正定级。对考核成绩优秀者、合格者,重新分配具体的工作岗位。为使大中专毕业生尽快适应社会环境,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缩短成才周期,对其实行劳动见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0年第10期33-33,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