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某厂女工向有关部门反映:厂长无视国家法律,强迫职工加班加点但不加薪,规定的劳动定额完不成就不准下班,并把工人锁在车间或厂区,吃住在厂,致使一女工因劳累过度,倒在机床上,造成重伤。这个厂是否犯了强迫职工劳动罪?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强迫职工劳动罪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劳动自由权利;其在客观方面具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00年第10期34-34,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