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景洪市公安局刑侦一体化和派出所的警务改革,在较短的时间内初见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了认识上存在误区,忽视了二者的协调性,相互隔离,缺少连接点,体制单一,管理出现“真空地带”等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刑侦、派出所这两大力量出现了各自为政,分道运行现象,减弱了整体攻防能力。找准二者之间的契合点,采取提高认识,让群众满意,打防结合,理顺体制等相应对策,“合二为一”,“双改”才能得到不断深化。景洪市公安局经过摸索、实践、总结、提升,找到了契合点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出处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00年第2期85-87,共3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