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健全完整的、系统的司法救助制度,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正义,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原则的内在体现,是人民法院确保司法公正,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次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出台,必将对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起到积极作用。它标志着我国司法救助制度从雏形走向完善,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则,是法无明文规定不救助,法有明文规定必须救助。司法救助的范围主要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公民个人。这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多是为了追索基本生活费或本身就属于社会救助现象,通常经济上都存在较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