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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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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共江苏省宿迁市委两年前决定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按照"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三项原则,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把拟提拔干部的名单通过文件、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把干部的升降去留交给群众去评说,争取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用人失察,防止和纠正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要求市委管理的县处级干部,各县、区和直属部门管理的科级干部,凡涉及提拔任用及岗位职务变动的,一律实行公示。报道说,任前公示象一股清风,在宿迁大地吹拂。干部们受到触动,百姓们感到兴奋。当拟提拔的干部名单在文件、报纸、电视上刚一公布,各界就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许多人打电话、写信称赞这一民主之举,更多的人则审慎地看待每一个被公示的干部。
出处 《公民导刊》 2000年第9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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