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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正确行使质询权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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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不满意而提出质询,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权力,也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方式之一。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这种监督形式没有或很少运用。最近,笔者在报纸上看到湖南、河南两省人大运用质询的方式,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收到明显效果的报道,感到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一。
作者 许士光
出处 《新疆人大》 2000年第5期22-2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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