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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又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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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该《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我们知道,如果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被法院确认没有证据和依据,其结果只能是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出处 《新疆人大》 2000年第7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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