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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答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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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退役后又参加工作的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是否做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答:首先应明确工龄的概念。工龄包括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在所有曾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全部工作时间。连续工龄是一般工龄的一部分,是指职工在一个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因此,连续工龄又称"本单位工龄"。按照《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l号)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依据的是"按照本单位工作年限(请注意:与连续工龄的概念是一致的)。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00年第12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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