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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特殊情况下的刑期折抵之我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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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先行羁押能否折抵刑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犯罪嫌疑人在戒毒期间折抵刑期应分四种情况分别处理 ;犯罪嫌疑人在劳动教养期间的时间不能折抵刑期 ;缓刑、假释或监外执行对象违反有关规定 ,有关部门未对其收监而处以劳动教养的 ,应折抵刑期。
作者 顾文虎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0年第6期92-93,共2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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