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8月底,江西省 G 市发生了一起招摇撞骗案——一位中年农民,假冒省纪委干部,诈骗了 G 市某局长的钱财。此案立即引起了江西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格依法处理。2000年6月8日,此案的罪犯李丰生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如今,虽然罪犯已被绳之以法,然而,办案人员的心情并未因此而轻松。翻开案卷,其中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捡到一封“控告信”,骗子计上心头……1999年8月23日,多年一直在外游荡的李丰生来到 G 市。他对脚下这个城市十分熟悉,一时无所事事,便在大街上闲逛。行至南门口时,发现地上有一张写有“控告信”字样的复印纸,随手捡起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