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教育 -伦理”生态的视角 ,分析“教育权”、“教育责任”和“教育角色”。教育权作为一种组织权力必须真正能够体现制度性公正的伦理原则。教师的教育权是教师对自身权力的正当运用 ,也是教师对自身权利的正当要求。受教育是人所固有的基本人权 ,改善人的教育权既是一个伦理问题 ,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还是一个人权问题。在“教育 -伦理”生态中 ,教育权与教育责任构成了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 ,形成了教育中“权利 -责任”的生态系统。教育责任对教育权状况的完善是至关紧要的 ,教育共同体有其不可推卸的教育政治责任、教育经济责任和教育管理责任。教育责任具体表现为“教育人”的道德责任感。它对未来公民的培养是异常重要的。教师的教育角色对于“教育 -伦理”生态起着直接构造的作用。教师的角色化存在是一个有着很深厚的道德范导意义的角色化存在 ,它不是使角色面具化的冷漠表演 ,恰恰相反 ,它最大限度地要求“角色”与“本真的人”的内在一致 ,要求做人的“诚”与“真”。
出处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4期5-10,共6页
Journal of Nanjing Tech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